阜南吕氏三兄弟涉黑犯罪终审宣判二审连续开庭7天,团伙30人受审,头目获刑20年

安徽法制报 2018-10-22 10:18 大字

[摘要]二审连续开庭7天,团伙30人受审,头目获刑20年

国庆节长假前夕,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吕剑等30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吕剑、吕咏、吕剑虹三兄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或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及寻衅滋事等多项罪名,分别获刑20年、18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罚金。该团伙其余27名上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10月11日,包括本报在内的14家媒体聚焦阜南吕氏三兄弟涉黑案,专程赶往阜阳采访。

据警方专案人员介绍,阜南等沿淮一带在冬季及过年等农闲时节,赌博成为当地的一种消遣方式。公安机关对此一直不懈打击。2006年春,阜南县公安机关在打击赌博专项行动中,连续端掉数个涉赌窝点。其中,本次受审的吕氏兄弟黑社会团伙个别成员,当年就曾受过警方打击处理。由于警方对涉赌违法犯罪打击不遗余力,阜南一带的赌博违法行为由曾经的明目张胆,渐渐隐蔽于“地下”,城乡之间行踪不定,常常打一枪换一个地方。

吕氏三兄弟好勇斗狠,在分别或合伙组织赌博违法犯罪过程中,渐渐积聚了一定的财富。2014年初,吕剑因涉赌引发的一系列其它犯罪行为引起当地警方的关注,被纳入了侦查对象。其闻讯潜逃到上海,甚至云南等边远地区。2015年,因其父亲患病在合肥住院,他才返回内地。在公安机关当年开展的“飓风行动”中,吕氏兄弟及其团伙的犯罪行为渐渐露出冰山一角。

2016年3月6日,警方在侦办案件时,抓获其团伙成员7人,经过突击审讯,吕氏兄弟涉黑案终于浮出水面。由省公安厅、阜阳市公安局、阜南县公安局及临时抽调的其他县公安局40多名精干警力组成“3·06”专案组迅速进驻,一张打黑大网由此全面撒开。经过一年多的多方侦查,吕氏兄弟涉黑犯罪事实被逐一锁定。侦查发现,其以设立赌场为犯罪主线,全县共28个乡镇,其中吕氏兄弟涉赌区域多达15个乡镇,开设赌场114处。甚至还把赌场势力范围蔓延到邻近的临泉县和河南省淮滨县。通过经常变换地点,重复开设,残害相关群众70余人。

2017年4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吕剑、吕咏、吕剑虹等3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17年12月,阜南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吕剑、吕咏、吕剑虹等26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此案公开开庭审理。

二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吕剑自2006年就与吕剑虹等人多次实施聚众赌博、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并在此期间纠集、网罗社会闲散人员多人,借此获取非法利益。2001年吕咏因犯寻衅滋事罪刑满释放后,身边也聚集了多人。吕氏三兄弟以亲情为纽带,以开设赌场为依托,相互支持,相互帮衬,带领所跟随的人员,先后有组织地开设赌场,通过发工资、允许在赌场放高利贷、卖香烟等形式笼络组织骨干成员,逐步形成了以吕剑为组织者,吕咏、吕剑虹为领导者,张某、刘某为骨干,董某等9人为积极参加者,谢某某等16人为成员的人数较多,层级分明,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此间,为逞强争霸、打压竞争对手、扩大影响,吕氏三兄弟先后组织实施了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违法犯罪行为,并在违法犯罪过程中,形成了成员职责分工;根据作用大小分配利益;大哥有事,小弟帮忙;遭到训斥、打骂,只能服从等日常遵守的不成文活动规约。

吕氏三兄弟带领组织成员,有组织地长期开设赌场,通过赌场抽头、放高利贷,攫取了巨额经济利益,并将所获取的部分经济利益购买刀、毛巾等作案工具,用于组织实施聚众斗殴;给予在实施违法犯罪过程中受伤的组织成员张某支付医疗费,并在其住院期间,安排组织成员赵某某看护,照常发放赵某某工资;多次给予公安机关辅警苗某某贿赂(另案处理),寻求保护,使所经营的赌场逃避公安机关查禁。

针对各上诉人及其辩护人认为各上诉人行为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二审法院从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及其危害性特征,依法认定以吕剑等人为首的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应当认定为黑社会性质组织。认定上诉人吕剑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9月28日上午,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吕剑等30人涉黑案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上诉人吕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一百万元、罚金三百零一万元;上诉人吕咏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八十万元、罚金二百万零五千元;上诉人吕剑虹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六十万元、罚金二百万元。其余27名上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群众、新闻媒体旁听了宣判。 ·本报记者聂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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