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三兄弟等30人涉黑案终审宣判 主犯被判有期徒刑20年,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301万元

阜阳日报 2018-09-30 13:36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冯启俊)9月28日上午,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阜南吕氏三兄弟涉黑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公开宣判。主犯吕剑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0万元、罚金301万元。

2017年8月,阜南县人民检察院指控吕剑、吕咏、吕剑虹等30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向阜南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吕剑、吕咏、吕剑虹系同胞兄弟。多年来,吕氏兄弟及其组织成员形成较为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层次分明,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吕氏兄弟长期经营赌场,通过赌场抽头、放高利贷攫取巨额经济利益,具备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吕氏兄弟通过开设赌场非法获利超过3000万元。

吕氏兄弟为达到称霸、垄断、控制阜南赌场的目的,不仅多次纠集多人聚众斗殴,并在持械聚众斗殴中鸣枪示威,在社会上造成轰动效应,还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严重破坏了阜南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今年1月,阜南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一审宣判后,原审被告人吕剑、吕咏、吕剑虹等26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阜阳中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

阜阳中院经审理查明,吕剑伙同他人组织、领导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通过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其行为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阜阳中院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结合各上诉人的犯罪情节、后果及在组织中的作用,同时对一审判决中部分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等问题予以纠正,依法作出判决。除吕剑外,吕咏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80万元、罚金200.5万元;吕剑虹犯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等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0万元、罚金200万元。其余27名上诉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至12年6个月,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新闻推荐

徽州区人民法院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力度,人民法院依...

阜南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阜南县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