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致死亡 法援维权助获赔

颍州晚报 2018-09-21 11:16 大字

日前,阜南人郑某来到阜南法律援助中心,送来两面锦旗:“秉公执法情暖人间”、“执法公正心系百姓”。虽然锦旗上只有短短的16个字,却真切的表达了郑某的感激之情。得益于法援地帮助,郑某终于为车祸去世的儿子讨回了应有的赔偿。

2017年8月3日,在省道256阜南方向至临泉方向24KM+320M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阜阳市通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的驾驶员王某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撞上了驾车行驶在机动车道内的张某,造成张某当场死亡。

张某本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生前在浙江某地打工。其打工收入是一家人的主要经济来源,但也仅能解决平时的生活开销,家中并未留有积蓄。当张某车祸死亡后,一家人的生活陷入了困境。而肇事司机在支付了5万元的安葬费用后,便拒绝支付其他赔偿。

无奈之下,张某的母亲郑某便带着儿媳和两个年幼的孙女孙子一起来到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经依法审查,阜南法援中心决定为郑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徐付忠律师和郭跃梅律师共同为郑某等人提供法律援助,担任代理人进行一审诉讼。

承办律师陪同受援人郑某到阜南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立案,按照浙江的标准起诉、前往死者生前的打工地取证、从不同角度为受援人争取最大权利……经过几个月的诉讼程序,最终法院全部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2018年1月28日,阜南县人民法院做出民事判决,判决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抚慰金11万元;被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阜阳中心支公司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原告50万元;被告王某赔偿原告11.8万元。被告阜阳市通顺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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