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暖民心
本报记者 牛真子 通讯员 冷青 张震
法律援助,关乎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案件当事人的权益保障,是暖人心的重要民生工程。近年来,阜南县司法行政机关和法律援助机构坚持把法律援助当成一件民生大事和民生急事紧抓在手、常抓不放,认真履责,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
切实维护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多亏了徐律师,不光给俺讨了一个说法,还让俺得到了赔偿。”法院宣判的那一刻,阜南县苗集镇邵圩村村民刘某喜极而泣。这一刻,他足足等了三年,40余万元的赔偿金,对于一个经济困难的家庭而言无疑是雪中送炭。
2014年10月,因身体不适,刘某前往阜南县某医院看病。然而,医院却在未告知患者手术风险的情况下为其进行手术,同时,医院在术中和术后均存在过错,导致刘某的病情不断恶化。随后,经过长达三年的治疗,刘某的病情依然未见好转。在经受过这番身心上的折(后,刘某无奈之下来到了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
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受刘某的委托后,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中心主任徐付忠作为刘某的代理人。了解到情况后,徐付忠为其找到相关机构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经过鉴定,认为在这起案件中,医院承担90%的责任。后来,在徐付忠的帮助下,刘某不仅打赢了官司,还顺利拿到了赔偿金。
在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内,挂着不少锦旗,这些都是接受过法律援助的群众送来的。“群众的这番心意,也说明了我们的服务赢得了民心。”
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为更好地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开展,阜南县创新“宣传零距离、办案零距离、服务保障零距离”的“零距离”服务模式,切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
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为提高办案质量,阜南县法律援助中心每月一次对案件质量进行集中评查,而评查的结果与代理律师能拿到的补贴直接挂钩;在案件开庭审理过程中,会有旁听小组到现场旁听,并且还会征求法官的意见,全面了解律师的业务能力;对特殊案件全程跟踪,对一般案件在关键节点跟踪,确保在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环节都能掌握律师的办案情况。最后,案件办得好不好,还要当事人说了算,所以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征求当事人意见,也就成了一项惯例。“我们通过这些举措,让律师提高责任心,不断督促他们把法律援助案件高质量办好。”徐付忠说。
目前,在阜南县法律援助的队伍中,有42名律师,3名公证人员,12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及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托基层司法所,阜南县28个乡镇均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此外,还在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法院、看守所以及农民工聚居的城市均成立了特殊工作站。
为做好法律援助服务保障,阜南县司法局还专门出台各项规定,要求全县注册律师法律援助案件代理每人每年不少于10件,确保服务人力充足;依据工作实际,每半年开展1次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培训班,不断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者的服务能力。除此之外,阜南县还加强了对该项工作的经费保障,2017年,从县财政划拨49.5万元用于法律援助补贴。
2017年,阜南县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共完成法律援助案件1040件其中民事817件、刑事201件、行政22件,完成全年990件工作目标的105%,解答咨询340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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