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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工地受伤如何维权?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7-09-26 14:48 大字

■ 本报记者陆杨

在工地干活时受了伤,该如何维权呢?近日,本报记者接到了江苏省如皋市农民朱先生的咨询短信。

朱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25日,他经人介绍来到了阜南县方集镇一处道路施工工地打工。 6月30日下午,在施工过程中,他手指不慎受伤,无名指和中指都被砸断。

“如今,我的手指虽然缝合了,但依然很痛很麻。 ”朱先生说,比起身体的痛苦,更让他难过的是,包括班组长在内的工地负责人,没有一个人拿钱给他治疗,就连上班的一个月工资也没拿到。

朱先生说,他和班组长之间没有劳动合同,更没有买工伤保险,他不知道这种情况下,如何索要赔偿。此外,他还担心,自己是在班组长带领下干活,如果班组长跑了,最后自己会维权无门。

了解情况后,记者联系了班组长陆某。陆某坦承,目前并没有支付朱先生任何补偿。 “这是因为我也一直没有拿到工钱。 ”陆某表示,他也曾多次催促上面公司给钱,但一直无果,“公司不给钱,总不至于我自己掏钱吧。 ”

那么,朱先生目前该咋办呢?记者咨询了阜南县人社局劳动仲裁委。该委一位周姓负责人表示,由于朱先生和用工方没有劳动合同,因此需要首先申请劳动仲裁,请求依法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带着工作证、花名册、考勤表、工友证言等材料就可申请裁定。 ”这位负责人说,等确定劳动关系后,就可申请工伤认定。如果单位没有主动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保部门提出申请。

据介绍,申请者收到《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在伤情稳定时,可以继续向劳动保障局申请伤残鉴定,即劳动能力等级鉴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

上述负责人介绍,工伤赔偿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停工留薪费用等,“根据残疾等级结果,等级越高,获得的补偿越高。 ”

针对朱先生担心的班组长跑路,自己维权无门的情况。律师沈智伟指出,建筑企业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这也就是说,谁将工程发包给班组长,谁就要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沈律师介绍,班组长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即发包方)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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