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思 两学生溺亡谁之责
南国早报记者 钟小启 文/图
4月19日,上思二中5名初一学生到河里游泳,其中两人溺水身亡。溺水学生家长认为,学校放假未通知家长,应承担主要责任。校方则表示,学校工作确实存在疏忽,建议家长走司法程序。上思县教育局称,近期该区域发生两起溺水事故,共有3名学生溺亡,教育局已安排工作人员放学后在江边巡逻,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
家长:学校放假未通知
溺水学生家长何先生介绍,他孩子是外宿,中午和晚上都是回学校附近的外婆家吃饭。4月19日,孩子到外婆家吃完午饭,玩了一段时间后,称回校便走了。
当天下午临近5时,何先生收到上思二中发来的信息:孩子在明江溺水了。
何先生赶到现场,一名黄姓学生的遗体已经打捞上来,但已无力回天,而他的小孩直到20日早上7时许才被找到。
“如果学校通知不用上课,那我们肯定不会允许小孩乱出去玩的。”何先生说,19日中午,小孩回来后并没有告知家人下午不用上学,而学校也没有通知家长。所以小孩出门,家长都以为是回学校去上课了。
溺水学生的家长认为,是学校的疏忽才导致发生意外,因此学校应负主要责任。
学校:工作确实存在疏忽
4月26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就在此次溺水事故前几天的周末,在同一片水域,思阳镇中学的一名学生也因溺水身亡。
记者在该片水域看到,河边已经立有警示牌,提示“此河段是溺水事故多发水域,严禁下水游泳”。附近群众称,除了今年的两起事故,这片水域已经发生过多起溺水事故。
上思二中校长黄猛说,因为前几天刚刚发生溺水事故,所以学校在4月17日、19日早上均集中学生强调,一定不能到河里游泳,但没想到话音刚落,意外还是发生了。
19日,上思二中初二、初三的学生进行物理科目段考,占用了初一的教室,初一学生可以选择在学校阅览室自习,也可以回家。黄猛称,其实当天下午并不算放假,以前考试遇到类似情况,均采取了类似做法。但学校没有及时通知家长,工作确实存在疏忽。
19日晚,学校与黄姓学生家长达成协议,学校预支两万元遗体处理费,家长将遗体运往崇左存放。两学生的家长提出学校应承担80%的责任,对此校方则建议家长走司法途径。
教育局:家长有监护责任
上思县教育局副局长廖辉介绍,事发后多部门组织多次调解,对于家长的诉求,学校认为没有相关法律依据,无法接受。廖辉认为,两名学生已经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且中午已经到家,因此家长有监护责任。
目前上思县政府已组成调查组,对此事进行详细调查,确定事故责任,并拟于5月2日再到思阳镇司法所协商。
廖辉表示,校园安全工作从开学就一直在强调,但短短5天内,上思县同一片水域还是发生了两起共3名学生溺水身亡的事故。26日上午,上思县教育局再次组织全县学校机构对校园安全问题进行了学习。
对于学校管理上的漏洞,廖辉称,要求学校探讨将没有考试任务的学生留校。
上思县教育局已将该河段的警示牌全部换成新的,并在上思县电视台每天播放溺水危险的社会公告。
此外,教育局将明江城区段分为4个部分,安排城区学校的安保人员和老师,义务巡江,禁止学生下水游泳,避免类似悲剧再度发生。
(读者某先生 稿酬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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