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百日照“被拖一年多
上思县的市民赵某想为刚出生不久的儿子拍一组“百日照”作纪念,但是摄影店收了钱后却将此事拖了一年多。“百日照”没拍成,赵某一家人是一肚子的怨气,赵某遂将摄影店告上了法庭。9月20日,经过上思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摄影店负责人张某同意支付赵某699元。
2014年12月15日,赵某带儿子到上思县某摄影店,想拍一组艺术照作为儿子满百天的纪年。当天,赵某支付了有关费用499元,摄影店负责人张某确认签字并盖上公章。但是,赵某等了一年多,张某都以没有儿童系列服装为由,未给赵某儿子进行拍照。赵某认为张某的行为明显违约,于是赵某要求张某退款并支付精神抚慰金,但张某拒绝支付。
经多次协商未果后,赵某向上思县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张某返还499元,并支付给赵某5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与代书费200元。
9月20日,主办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来到上思法院调解室进行庭前调解,分开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主办法官现场两个多小时的反复调解后,赵某和张某最终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张某同意支付赵某699元,于2016年10月30日前付清,而赵某则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新闻推荐
今报记者赵劲松通讯员龚彦丹去年,在钦州一家置业公司的担保下,防城港市一家农资公司向上思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上思信用社”)贷款900万元,到期后无法偿还本金及利息。被信用社起诉至法院后,...
上思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上思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