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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真格 重拳治“老赖”

广西日报 2016-08-03 21:36 大字

本报记者 乔晓莹 本报通讯员 吴凰汇

对于拒不还钱的“老赖”,防城港市两级法院用足用准强制措施,频出重拳惩治“老赖”。

今年上半年,全市法院已制发财产报告令870份,冻结银行存款3628.5万元,查封车辆146辆、股权11件、土地35宗、房产516套,拘留34人,罚款3人,公布欠债“老赖”人数203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拒执罪6人,执行强制威力凸显,效果明显。

“黑名单”反规避

“法官,我们已经和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并还款了,赶紧把我们从黑名单上撤下来。”5月25日,两名满脸郁闷的当事人匆匆走进防城区法院,要求把两人的名字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删除。

据悉,两人是夫妻关系,前段时间他们在外地办事,即将乘飞机返程时,却被告知因两人被法院纳入了黑名单,无法购买机票。无奈之下,两人最后只能选择了其他曲折的方式回家,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出行。

原来,2013年,两人欠下了22.8万的债款,债主经多次索要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两人还款,但他们拒不履行,债主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两人更是玩起了“失踪”,躲避执行,最终被纳入了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当发现自己因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连飞机都坐不了、今后的出行也将会处处受到限制后,他们立即主动找到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据了解,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在全国范围乘坐飞机、列车,限制办理贷款、信用卡、限制出境等,并对其在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资质认定等方面予以信用惩戒。

今年以来,防城港市法院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曝光力度,已公布欠债“老赖”203人,其中35人主动履行债务共157万元。

司法拘留下硬手

明明有钱却不还,以身试法挑权威,对于这样无视法律的“老赖”,人民法院坚决打击,绝对惩治没商量。

5月24日,港口区法院对该辖区某单位公务员何某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执行措施。

据悉,2014年6月27日,被执行人何某向申请人范某、陈某借款4万元。申请人向何某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何某败诉之后却一直没有履行判决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首先前往被执行人何某所在单位,向其单位负责人通报案件情况,并与何某进行劝勉谈话。期限满后,执行法官多次与何某联系,要求他主动到法院申报财产,均遭到何某拒绝。

5月24日,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对何某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此时的何某急忙通知家人筹钱,并表示愿意写还款保证书,当天内先偿还1.5万元,剩余欠款于每月付1600元,直至还清为止。

执行法官立即电话与申请人沟通,亦得到了申请人的同意。当天下午,何某的家人将钱送到了法院。

今年以来,防城港市法院共对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34人,有效震慑“老赖”,维护法律权威。

拒执罪显威力

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人民法院可移送公安机关追究被执行人的刑事责任。

4月6日,防城港中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两名“老赖”判刑。据悉,2013年至2014年间,上思县法院分别通过4份民事调解书、民事判决书确定陈某、梁某尚欠4个申请执行人借款共计128265.4元,但二人拒不还款。

在强制执行过程中,陈某、梁某拒绝报告财产情况并转移财产。经法院多次敦促,陈某、梁某仍未履行法定义务。2015年3月,上思县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当地公安部门立案侦查。

2015年11月17日,上思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判处被告人梁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两人不服,提出上诉。

防城港中院经审理后认为,陈某、梁某所涉的法律文书已生效并已由法院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在此情况下,二人仍拒绝报告财产情况,行为明显系逃避执行,按照法律规定,符合“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最终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陈某、梁某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支付了全部执行费用并取得了申请执行人的谅解。

截至目前,防城港市法院已对6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进行了宣判,积极宣传打击拒执罪工作情况,形成执行惩戒机制,树立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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