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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老赖”有钱不还涉嫌拒执罪被起诉

北部湾晨报 2015-11-06 09:16 大字

上思县拖欠他人债务有能力偿还却拒不还债的陈某与梁某(夫妻关系)成为防城港首例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老赖”。11月3日,随着上思检察院正式提起公诉,上思县人民法院受理了该案件。

上思县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称,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梁某(夫妻关系)因债务纠纷,被廖某、魏某、周某、邓某等四人告上法庭,经上思县法院调解、判决,陈某、梁某须偿还债务共计126859.4万元人民币。然而,陈某、梁某即便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却丝毫没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意思。为了规避法院的执行,陈、梁二人可谓挖空心思。梁某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大众牌朗逸小轿车过户至姐夫黄某名下,又将夫妻共同经营的汽修厂的营业执照和交易账户改至工人梁某波名下,陈某还要求客户上思县公路管理局在2013年10月后的汽车修理费改为转入梁某波的银行账户,致使执行工作难于有效开展。

在多次敦促陈某、梁某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未果后,今年3月,上思县法院决定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移交至公安部门立案查处。8月20日,经调查取证,公安机关在某汽修厂将陈某、梁某抓获。直到此时,陈某、梁某二人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只能乖乖承担法律责任。

9月17日,此前一直坚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陈、梁二人全部履行完法院调解、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共偿还廖某等四人132500元人民币。考虑到陈某、梁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社会危害性不大,公安部门于9月1日和9月18日,分别对两人实行了取保候审。

但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无罪释放,尽管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但陈某、梁某二人最终因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今年以来,防城港两级法院不断创新执行手段,着力破解执行难题,通过完善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启动24小时应急机制、发布“黑名单”、限制高消费等一系列“组合拳”,惩治了一大批失信被执行人,而对拒执罪案件的受理,将进一步压缩“老赖”生存空间,更加有效的维护群众权益,树立法律权威。(防城港市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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