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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夫妻两个“老赖”一纸判决双双获刑

北部湾晨报 2015-11-18 09:11 大字

上思县人民法院11月17日上午开庭审理了防城港首例拒执罪案件,有能力还债却拖欠不还的上思“老赖”夫妻陈某与梁某被法院当庭宣判罪名成立,丈夫陈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妻子梁某一审被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0个月。这是防城港市首次宣判“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同时也是首次有“老赖”因为恶意欠钱不还而坐牢。

2013年2月至2014年2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梁某(夫妻关系)因债务纠纷,被廖某、魏某、周某、邓某等四人告上法庭,经上思县法院调解、判决,陈某、梁某须偿还债务共计126859.4元人民币。然而,陈某、梁某即便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却丝毫没有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意思。为了规避法院的执行,陈、梁二人可谓挖空心思,首先梁某将自己名下的一辆大众牌朗逸小轿车过户至姐夫黄某名下,又将夫妻共同经营的汽修厂的营业执照和交易账户改至工人梁某波名下,陈某还要求客户上思县公路管理局在2013年10月后的汽车修理费改为转入梁某波的银行账户,致使执行工作难于有效开展。

在多次敦促陈某、梁某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未果后,今年3月,上思县法院决定将该案作为刑事案件移交至公安部门立案查处。8月20日,经调查取证,上思县公安机关在某汽修厂将陈某、梁某抓获。直到此时,陈某、梁某二人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只能乖乖承担法律责任。

9月17日,此前一直坚称“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的陈、梁二人全部履行完法院调解、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共偿还廖某等四人132500元人民币。考虑到陈某、梁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社会危害性不大,公安部门于9月1日和9月18日,分别对两人实行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并不等于无罪释放,尽管全部履行了法定义务,但陈某、梁某二人最终因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而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在11月17日上午的庭审当中,这对“老赖”夫妻当庭表示自愿认罪,然而,他们对身为“老赖”所要面临和要承担的法律风险认识还不足,其中陈某在庭审的休庭间隙与法官交流的时候还问法官:是不是一会宣判完之后自己就可以回家了?

法院办案的法官对记者表示,这样的提问表示身为“老赖”的陈某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单单还钱就可以免去刑罚,其实法律并不是人们想象的那么随意。(防城港市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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