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区法院执结“老赖”房产
本报防城港讯 4月25日,防城港市港口区法院强制清空一幢经评估价值180万的房屋,并在当地社区干部的见证下把房子交付给申请执行人。
2013年5月,申请人曾某与被告陈氏父子签订借款和保证合同。合同约定曾某向陈氏父子借款160余万元,借款期限3个月。因陈氏父子在规定日期内未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审理判定两被告承担偿还本金及相应利息的违约责任,但陈氏父子不仅不履行义务还玩起失踪。原告曾某于2015年7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寻找陈氏父子未果后,依照法定程序将两人位于港口区企沙镇某处四层房屋交给申请执行人。4月25日下午,港口区法院在当地社区干部的见证下,当场签字确认,房屋正式交付给申请人曾某,一起强制执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林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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