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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三定”方案出台,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拉开

北部湾晨报 2015-11-11 09:14 大字

晨报记者 肖 鑫

你知道吗?钦州市钦南区市政管理局已经更名为钦州市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了,该局的“三定”方案也早在今年9月份由钦南区政府办公室下发。这是防城港市全面深化改革,推进扩权强区改革和城市管理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综合设置的有力举措。职责有调整

今年9月7日,钦南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钦州市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简称“三定”方案),明确设立钦州市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由原钦州市钦南区市政管理局更名,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股、行政审批股(政策法规股)、市容环境股、综合股、执法监督股6个机构。

根据“三定”方案,钦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园林绿化、户外广告、城市照明、城市市政工程设施和公用事业、市容和环境卫生、建筑工程管理、城乡规划管理等行政执法监察职责,以及临时占道经营摊点、占道展销等经营性占道和建筑施工占道等非经营性占道的审核管理等管理职责将划入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原钦南区政府管理的直属(参公)事业单位——钦南区城建监察大队、钦南区环境卫生管理站,也划由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管理,钦南区城建监察大队挂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牌子。

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负责人表示,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城市管理成为一个新的课题,而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成立后,也将综合统筹,加大综合执法的力度。改革仍继续

在这次的机构改革当中,成立不到1年的钦南区市政局又迅速被“摘牌”,成为防城港市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典型。记者注意到,“三定”方案明确了“受其他行政机关委托,可行使相应的行政管理权,”但是并没有说明是哪些管理权。该局负责人表示,目前仍有许多工作需要逐步理顺、规范运作。

城市管理改革涉及包括工商、城管、市政市容等多个部门,甚至包括公安对城市治安的管理,执法部门之间由于权力交叉,仍然存在互相扯皮的情况,因此需要理顺。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也指出,要加快推进执法重心和执法力量向市县下移,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实现机构综合设置,统筹解决好机构性质、执法人员身份编制等问题。

早在今年7月,钦州市人民政府就印发了《关于开展扩权强区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旨在通过扩权强区改革工作,破解城区经济社会发展遇到的体制机制障碍,进一步完善城区政府功能,扩大城区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钦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设立,正是防城港市推进城市管理领域大部门制改革的一个有力举措,是提高执法水平,完善城市管理的有力依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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