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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弟砍死“恶霸”哥事发防城港 村民联名求轻判

北部湾晨报 2014-12-03 10:34 大字

防城港市一男子因家庭矛盾与哥哥起争执,在双方打斗过程中将其砍死。事发后,男子父母及40多名村民为其联名求情。11月26日,经法院审理,该男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刑5年。

缪氏兄弟是防城港市防城区人,弟弟缪二37岁。10多年来,因哥哥缪大恃强凌弱,兄弟之间总是摩擦不断,但缪二始终忍让,矛盾没有升级,双方仅限于口角之争。

直到今年6月24日,在未告知缪大的情况下,缪二砍了自留地上的一棵苦楝树,对方得知后非常不满,将其家门口出入道路用木块堵住,并挖水沟引水至路面毁坏道路。两天后,缪大来到缪二家中,双方再次发生争吵,争吵中缪二的妻子杨某搭话激怒了缪大,被对方拿木棍殴打。

缪二目睹妻子被打,想起自己夫妻两人经常受到大哥的欺负,怒从心生。他从屋旁拿起一把钩刀上前推开妻子,与哥哥对打。在两人打斗过程中,缪大先后被砍中左上臂和后脑勺,当场身亡。事发后,缪二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随即报警投案自首。

村民认为,缪二忠厚老实、孝顺父母,素来与人为善,是一个懂理懂事的好人。而缪大经常虐待父母、殴打兄弟姐妹,平日里恃强凌弱、恐吓威胁村民,是大家眼中的“恶霸”。在案发后的第4天,缪二的父母及村里的43名村民,向政法机关发出了联名信,请求对其轻判。

11月26日,此案在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认为,缪大没有处理好家庭之间的矛盾,是引起本案的原因,且在案发当天找缪二争吵,在争吵中首先持械动手,激化矛盾,对本案的发生存在过错。缪二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主动打电话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而且得到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遂做出上述判决。(赵劲松吴浩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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