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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巡防队员失职致涉毒嫌犯逃脱法院作出有罪判决但免于刑事处罚

南国今报 2014-11-14 20:20 大字

今报防城港讯(记者赵劲松 通讯员杨榆珺)防城港市两名巡防队员违反规定,在看守一名涉嫌运输毒品的嫌犯时,一人睡觉一人玩手机,致使嫌犯脱逃。近日,两人被法院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作出有罪判决,但免予刑事处罚。

据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反渎局负责人介绍,去年5月23日,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区分局禁毒大队民警破获一起运输毒品案,当场抓获梁某等3人,并缴获摇头丸2.4公斤。3名犯罪嫌疑人被押回办案区审讯,办完刑拘手续后,留置在禁毒大队讯问室进行看守、讯问。

由于禁毒大队警力不足,港口区公安分局指派该局巡防大队队员黄某、陈某两人,在5月25日零时至上午8时期间,协助民警看守犯罪嫌疑人梁某。

“两名巡防队员一人在睡觉,一人趴在桌子上玩手机,连嫌疑人悄悄溜走都不知道。”该负责人说,事后调查发现,两人在看守梁某的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对嫌犯的手铐是否铐牢进行检查,也未给对方戴上脚锁,致使嫌疑人轻松脱逃。

警方发现梁某逃脱后随即组织大批警力进行追查围捕,大约5个小时后,将梁某抓捕归案。事发后,两名涉事巡防队员被开除。

此事原本可能不了了之,但被检察机关偶然得知。“线索是在饭桌上闲谈时获得,随后我们迅速展开调查。”该负责人说,反渎局与公安部门进行对接,在侦查过程中获得对方全力配合。今年5月,此案侦查终结,检察机关以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对黄某、陈某提起公诉。

近日,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为,两名巡防队员工作时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履行职责,并违反规定,在看守期间睡觉和玩手机,造成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押人员脱逃,已构成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但两人在归案后如实交代事实,在法庭上自愿认罪,且考虑到事件未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遂免于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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