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26套公租房开始受理申请已建好的第一批公租房租金每平方米4.7元
晨报记者 赵凤娟
买不起房,又不合条件申请廉租房?这种尴尬局面即将过去。从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4月30日止,钦州市2014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工作正式启动。据了解,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目前,防城港市位于车管所往黎合江方向200米处的安惠一园公租房已建好,共1826套,正面向在钦州居住满一年的居民开展受理申请工作。为使广大居民进一步了解公租房申请的有关事项,晨报记者特别前往市房地产管理所请住房保障股的负责人刘承宏进行详细讲解。
申请条件:没有户口限定
相较于廉租房申请人必须是钦州城镇非农户口而言,公租房的要求则放宽许多,没有户口限定,只要在钦州工作、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民都可以提出申请。那怎么证明自己工作或居住满一年?市房地产管理所住房保障股的负责人刘承宏解释,有很多办法可以证明:本地申请人可以用户口本作证明;外地的用居住证、单位用工合同、所在社区开具居住证明、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购买了一年以上等其中一项皆可。
此外,还要求申请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5平方米或无自有住房,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568元(含2568元)。
受理流程:有无工作单位不一样
符合2014年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申请条件的申请家庭,由申请人持户口本、身份证等证件先到市房管所领取申请表格填写。其中,无工作单位的,本市范围户籍的向户籍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及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明(非本市范围户籍的,向居住所在地镇政府、街道及社区居委会提交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明),镇政府、街道及社区居委会审核盖章通过后,再由申请人将申请资料提交到市房地产管理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窗口办理申请。受理地点在钦州市房地产管理所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窗口。
而有工作单位的,由申请人的所在工作单位受理初审(提交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及有关证明),由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将申请人基本情况在本单位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后,所在单位对申请人的收入、住房、人口等情况进行初审签署意见,再由申请人向市房地产管理所提出申请。
安惠一园租金:每平方米4.7元
据了解,已建好的第一批公租房是位于车管所往黎合江方向200米处的安惠一园,共有1826套房。该小区共分为A、B、C、D四个户型,其中A、D户型为两室一厅,套型面积分别为45.16平方米和58.35平方米;B、C户型为一室一厅,套型面积为34.88平方米和34.26平方米。根据物价局对公租房租金制定的基准价格,最低为4.7元每平方米,最高为7.00元每平方米,而安惠一园的租金标准定为4.7元每平方米。如果租用该小区最大户型的房子,即58.35平方米,则每月租金只用274.2元。
如今,安惠一园已经有公交车到达,一条直通市政府的道路也在修建当中,交通逐渐方便起来。与此同时,乘风大道职业技术学校旁的安惠二园(632套)、黎合江进港公路旁的安惠三园(210套)、泥桥粮仓旁的阳关之春(761套),也在建设中。一旦建好,将为更多有需要的居民提供安身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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