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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交换“买春”信息 群主和管理员被起诉警方称,网上传播淫秽物品,不为盈利也是犯罪

南国今报 2014-10-09 23:36 大字

今报防城港讯(记者赵劲松)防城港男子黄某某为了寻求刺激,建立了一个“以色交友”的QQ群,在群空间内上传和下载淫秽图片、视频,交换“买春”信息,吸引了900多人入群。10月8日,因涉嫌利用网络传播淫秽物品罪,包括黄某某在内的4名群主、管理员、活跃网友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Q群交换“买春”信息

6月初,防城港市公安局港口分局民警在网络巡查中发现,一个名为“防城港市男性娱乐部”的QQ聊天群非常火爆,群成员多达900多人。该群网友异常活跃,但聊天的信息低俗,夹着一些“买春”信息。更重要的是,他们能够随意在群空间上传或下载淫秽图片及视频。该群影响较大,只需在网上输入“防城港”就能搜索找到,而且对于网友入群几乎没有门槛,可以随意加入。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查,港口警方掌握了这个群组利用网络传播淫秽信息的大量证据,并摸清了包括组织者(QQ群主)、管理者(QQ群管理员)和主要成员的活动情况。7月4日,经周密布控,警方一举将群主黄某某抓获。

群管理员里竟有孕妇

经审讯,27岁的黄某某是港口人,未婚。他交代,为了寻求刺激,满足其在虚拟世界的欲望,今年4月创建该群,并在群空间上传淫秽图片和视频供群成员下载,还取了一个极容易搜索又吸引人的群名,一时间该群人气爆棚,群成员最多的时候有上千人,以男性居多。很快,他成为这个虚拟世界的“霸主”,群里成员对他毕恭毕敬,在群里聊天看谁不顺眼就把他踢出群外。随着该群的发展壮大,他又从群成员内挑选了两名管理员对该群进行日常管理,负责拉人、踢人和删除一些重复的淫秽图片和视频。

黄某某被抓捕归案后,警方顺藤摸瓜,揪出了该群的两名管理员梁某和黄某。让人吃惊的是,21岁的梁某还是一名孕妇,她因没有工作,经常上网聊天打发时间,在黄某某的要求下当上了管理员。

网上传播淫秽物品属犯罪

负责此案的民警吴国满介绍,被抓捕后,黄某某、梁某等人还没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法律,他们认为自己并没有利用淫秽图片、视频盈利,仅仅是参与群的管理和聊天而已。

对此,警方表示,他们看似非常自由的个人行为,实则是随意传播淫秽物品,扰乱了公共网络、通讯的正常秩序,侵犯了公众的合法权益,不利于互联网的健康发展,尤其是对青少年的精神思想危害非常大。在互联网上的行为,同样要遵守法律的规定,不能为自己一时之快而犯法。

10月8日,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黄某某等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梁某则因怀孕取保候审,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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