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物业公司是否可以收取公摊水电费

北部湾晨报 2014-08-08 11:04 大字

(记者蔡银菊)按照防城港市年初出台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防城港市实行政府指导价,而且收费标准已经包含了公摊水电费。近日,记者再次接到投诉,称小区内仍然在收取公摊水电费,而且费用并不低。为此,众多业主极为不满。

对于是否要收取公摊水电费,记者致电市物价局了解到,如果在今年《细则》出来之前物价局批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原来的标准收取。《细则》出台之后,由市住建委审批物业服务等级,然后报物价局批准新的收费标准,而这个新的收费是包含公摊水电费的。

据悉,钦州市物价局、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今年1月份出台了《关于印发〈钦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防城港市住宅小区有关物业服务收费项目、等级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细则》规定,住宅物业服务费分四个等级,最高的一级收费为1.15元/平方米·月,最低的四级收费为0.65元/平方米·月,该项收费按住户建筑面积计算,已包含公摊水、电费。

新闻推荐

开学在即教辅类图书畅销

晨报记者何治林人们都在说,网络时代看书的人越来越少了。那么,在这样的背景下,什么样的书较受欢迎,如今都有哪些人会去买书?近日,记者对防城港市几大书店进行了走访。学生家长是买书主力军据了解,钦州市...

防城港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防城港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