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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20年 房产证还没影防城港市港口区两个小区200户小区居民遭遇尴尬事

南国今报 2014-07-12 09:17 大字

今报见习记者钟小启

防城港市港口区站前小区和车辽小区,有近200户居民已入住了20年左右,但至今仍然未办得房产证。记者了解到,这些房子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按照规定无法办理,而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每户约20万元,业主称交不起,目前此事已由港口区政府牵头处理。

住了20年,房子没有证

站前小区业主谢林光今年67岁。1992年4月,他花8.5万元向当时的防城港区房地产公司(现称防城港市房地产公司)买了一栋两层楼,面积是140平方米。买下房子之后,他得到了房产合同、发票、公证书以及图纸,但没有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此后他一直催房地产公司办理房产证,一直没有办下来,一两年后,房地产公司称办不了了。

谢林光称,20多年来他年年都向当地房产、国土等部门反映这件事,但一直没有结果。像他这样的业主,一共有200来户。

材料不足未能办房产证

防城港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主任钟伟说,并不是卡住不给这些业主办,而是因为他们材料不全,无法办理房产证。钟伟称,根据规定,办理房产证必须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但这些业主都无法提供。

“当年房地产开发手续不规范,这两个小区一部分买房早的业主,已经办得了房产证。”钟伟说,但后来相关部门叫停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办理房产证,一直到如今。

他说,为这事,防城港市相关部门曾召开专题协调会,“但解决不了问题,国有土地使用证难办的原因是涉及土地出让金缴纳问题。”

20万元的土地出让金,谁来承担

“这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关键就是卡在土地出让金。”防城港市房地产公司前任经理何正强说,站前、车辽小区开发是在上世纪90年代初,由于当时还未设立国土资源局,防城港市房地产公司承担土地开发建设职能,当时办证等手续不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1993年成立防城港市之后,防城港市房地产公司土地办证的职能转移到国土局,而且按照政策规定要求,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如今,这一片土地的出让金每平方米大约3000元,按六七十平方米的占地面积计算,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20万元左右,这对大部分业主来说都很难承受,他们当年买房才花了8万元左右。

而当初开发这两个小区的防城港市房地产公司,因为经营不善早已名存实亡,显然无力承担土地出让金。

目前,防城港市港口区政府牵头正在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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