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大病保险报销不低于五成——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黄海城就防城港市推进大病保险试点工作答记者问

北部湾晨报 2013-11-13 12:29 大字

本报记者黄有学

为了广大读者更加深入了解大病保险报销的有关政策,本报继续邀请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黄海城介绍办理大病保险的有关流程手续等问题。

记者:请问大病保险报销的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黄海城总经理:防城港市已经开展大病保险补偿报销工作,凡在2013年1月1日起住院的医疗费用,经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还需个人负担超出6000元的城镇居民和新农合参合人员,希望尽快联系服务中心,咨询办理报销转账手续。

记者:大病保险有病种限制吗?

黄海城总经理:这里所说的“大病”,不是医学的概念,而是一个经济学概念,就是城乡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常规报销后,参保(合)人员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大病医疗保险起付标准的,给予再次报销。也就是说,不管是什么疾病,只要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或新农合参保人员的患者在2013年1月1日起个人支付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6000元以上的,都可以得到大病医保报销。

记者:大病保险能报销多少?有报销标准吗?

黄海城总经理:2013年防城港市城乡居民和新农合参保人员(合)住院费用按现行医保政策规定报销后,仍需个人负担部分达到起付线(一个年度)6000元的就纳入大病保险,并以个人负担超过6000元的部分为补偿基数,大病保险医疗费用报销额度上不封顶,两者的报销比例是一样的。如果是转外治疗的,应按转外就医管理办法由当地医保中心或合管办批准。

比如:钦南区有一位农民王某因髋关节病理性脱位在防城港市某三甲医院住院治疗,医疗费共用去了68701.70元,住院起付线为300元,其中新农合已报销32550.85元。经新农合报销后,王某仍需自付36150.85元,超过了大病保险起付线6000元的标准,可获得大病保险赔偿,补偿金(68701.70-32550.85-6000-300)×60%=17910.51元。值得注意的是,这属于医疗费用的二次补偿,如果是按照医疗总费用来计算,在报销的过程中就需要减去已报销的相关费用。

记者:办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黄海城总经理:符合大病保险报销范围的参保(合)人员,需提供参保(合)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卡账号信息等,到大病保险服务中心、所在县区医保中心或新农合合管办申请大病保险费用报销。理赔材料提供齐全,保险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理赔审核,并通过银行转账支付报销费用。转外或居外就医人员,还需提供医保中心或合管办批准的转外就医审批单。

大病保险报销联系地址:钦州市永福西大街51号东泉大厦六楼太平洋人寿保险公司钦州中心 支 公 司 。 服 务 电 话 :0777-2836601(太平洋寿险)。监督电话:0777-2861933(市卫生局)、0777-2857068(市社保局)。

新闻推荐

偏方治甲亢小心有猫腻

记者 蔡银菊近年来,由于生活节奏加快,各种压力袭来,甲状腺功能亢进症(下称甲亢)患者呈增多趋势。很多患者吃得下睡得香,起初对自己的疾病毫不知晓,等发现时已经非常严重了。因为保守的药物治疗周期长、...

防城港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防城港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