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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城乡大病保险服务中心开业揭牌

北部湾晨报 2013-11-29 03:35 大字

(记者赵冠雄实习生黄晓倩)为方便城乡居民办理大病保险报销手续,昨日上午,钦州市城乡大病保险服务中心在永福东大街滨江国际正式揭牌开业。今后,市民办理大病报销服务将在此一一进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防城港市2013年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太平洋保险公司钦州中心支公司承办。截至11月25日已审核结案1.66万,结案率97.5%,累计结付金额2878万元,最高理赔案例为钦南区一客户27.7万元,已转账到户。

据悉,钦州市城乡大病保险服务中心内共设有三个科室:综合科、审查理算科、调查理赔科。其中,审查理算科主要负责接收案件、报销审核、设专门人士理算报销、将不合规定的费用剔除等工作。调查理赔科主要负责调查可疑费用、医院巡查等工作。相关负责人周经理告诉记者,市民要办理大病保险报销,一定要带齐材料,新农合报销审批单、参保证明、身份证、银行账号、治疗费用材料等,治疗费用材料主要包括出院证明、住院发票、诊断书、医疗费用清单。提交材料后专门接案人员将移交给审核理算人员,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发短信告知市民报销材料提供完备情况,材料收齐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理赔手续,将报销费用转账至领款人账户,并以短信告知。

周经理告诉记者,办理市民提供材料时往往会只带住院等发票复印件,原件在新农合或城镇医保报销时收入到卫生局或人社局,这时市民需要在复印件上盖上卫生局或人社局的公章,以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另外,外地就医的市民,需要提交转外就医的证明。“市民如果遗失医院住院材料,我们会派专门人员去到医院查询住院、就医记录,避免让市民两头跑,让报销更便民”。这位负责说。据了解,至大病保险办理以来,一天最高的办理人数达到183人,平均每天100人。链接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编辑

大病保险是对城乡居民因患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目的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使绝大部分人不会再因为疾病陷入经济困境。2012年8月30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社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六部委《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发布,明确针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参保(合)人大病负担重的情况,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大病保险制度,减轻城乡居民的大病负担,大病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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