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购入可疑香烟驾车运回柳州销售 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被警方依法刑拘
民警从面包车中查获的涉案卷烟。警方供图
今报柳州讯(记者钟华通讯员余瑞贵)零售价为每条250元的芙蓉王香烟,进货价只要40多元?刘某、韦某、陈某三人就以这样低廉的价格,从东兴市大批量非法购入这些可疑香烟,再用面包车运到柳州市销售。7月22日,韦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柳州市柳东新区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7月20日晚,柳州市烟草专卖执法人员获得可靠线索后,与雒容派出所民警联合采取行动,在高速公路柳江出口附近展开伏击守候。
7月21日凌晨2时左右,一辆金色的面包车出现高速出口附近,这辆面包车的车牌号码和车身特征,都与线索中嫌疑人用来非法运输涉案卷烟的车辆相符。民警趁着高速出口处车行缓慢的时机,将可疑面包车截停,并将车内3名男子控制住。
民警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一起对车内物品进行清点检查,发现车厢中装着玉溪、芙蓉王等品牌卷烟500多条。执法人员初步估算,涉案总金额约10万元。据车上被抓获的男子供述,这些名牌香烟,是他们以非常低的价格从东兴市购买来的。比如一条芙蓉王,进货价只要40多元。
被抓获的3名男子都是永福县人,且年纪相仿,均为三四十岁。其中一人姓刘,是这起案件的主要嫌疑人。据3人供述,上个月初,刘某找到了曾在柳州私贩少量卷烟的男子韦某,约他一起做“大买卖”。刘某说他有一条路子,可以从东兴市以低廉的价格购进品牌卷烟,希望韦某与他合伙一起将卷烟运回柳州销售。韦某同意合作,却没有本钱。于是两人商定,由刘某出资进货,韦某出车运输,卷烟运回柳州销售后,先还上刘某的本钱,所获利润再进行分配。
由于从柳州到东兴的路程较远,韦某又找来陈某帮忙开车。起初,他们每个星期只去东兴进货一次,一次也就投入五六千元。后来胆子越来越大,近来一星期就要往返东兴三趟,每次进货的投入已达一两万元。
根据刘某等三人的供述,民警和烟草专卖执法人员在龙屯立交桥旁某小区的出租房中,将该团伙上次进货还没销售完的100多条品牌香烟查获。目前,执法人员总共查获600多条涉案卷烟,已交由相关部门鉴定检测。刘某、韦某、陈某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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