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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 两只大阉鸡被城管扣押,当事人去接受处理时却被告知鸡已死亡 当事人:活要见鸡,死要见尸

南国早报 2017-07-15 16:35 大字

城管执法人员称,已经将死鸡丢到垃圾池。东兴城管供图

南国早报记者钟小启

7月11日,东兴市民李先生的老婆挑了两笼鸡到东兴市国贸市场附近售卖,被城管堵住了,要罚款200元。李先生说,他老婆当时没有缴罚款,城管队员便抓走了两只大阉鸡,并给李先生的老婆开了一张扣押单,让她3日内到城管大队去接受处理。13日,李先生来到了城管大队,对方告诉他两只大阉鸡死了。李先生怀疑鸡被城管队员吃了,表示自己活要见鸡,死要见尸。东兴城管部门表示,两只鸡确实死了,因担心发生疫情,死鸡被送到垃圾中转站处理了。当事人如果有异议,可申请赔偿。

1市民

鸡是不是被吃了

李先生说,他和老婆在东兴国贸市场附近卖鸡已经多年。7月11日,他老婆挑了两笼鸡在市场附近的金冠西路摆卖时,看到有城管过来执法。李先生老婆连忙挑起鸡笼就跑,但没跑掉,被城管队员拦住了。

当时,城管队员说李先生的老婆占道经营,要罚款200元。同时被抓住的还有另外一名卖鸡的商贩,该商贩缴纳了罚款,但李先生的老婆没缴,城管队员于是将她的两只阉鸡带走了,并给她开了一张物品扣押单,限她3日内过来接受处理,否则鸡要被没收。

李先生说,这两只鸡养了一年多,每只约3.5公斤重,按照市面上的行情算,两只鸡加起来已经超过了200元。13日上午9时许,他到东兴城管部门去接受处理,打算要回鸡,对方却说两只鸡已经死亡,被处理了。

李先生说,自己在城管规定的时间内来接受处理,城管有责任在这期间保管好扣押物品。再说,作为当事人,处理死鸡的过程他也没看到,是不是鸡被某些人吃了?

2城管

死鸡已被处理,对方可申请赔偿

14日下午,东兴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大队负责人告诉记者,7月11日,城管执法人员对国贸市场巡查时,发现有两个卖鸡的女子在路上占道摆买,执法人员依法对他们进行了处罚。其中一人缴了罚款并写了保证书,另一个拒不接受处罚,执法人员依规将她的鸡暂扣。

13日8时许,工作人员发现鸡已死亡,由于怕发生疫情,于是将鸡丢到了垃圾中转站,整个过程都有照片为证。该负责人还说,这两名女子已经在国贸市场附近摆卖多年,多次教育仍不整改。由于附近摆卖的摊贩较多,道路两边的居民颇有怨言。

该负责人还说,执法人员扣押的一些不宜长久保留的物品,如活禽等动物,由于没有保存的机构和设备,且担心会有疫情,所以会及时对死禽进行处理。“如果当事人对处理方式有异议,可到城管部门申请赔偿;但对于他们的违法行为,城管部门也要进行处罚。”

3律师

城管存在过失,

当事人不能免罚

广西海狮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凤宇认为,李先生老婆占道经营属于违法行为。城管部门执法期间对其进行处罚,当事人不接受,执法人员有权对其物品进行扣押,且出具了物品扣押单。在这阶段,城管部门的执法程序是没有问题的。

韦凤宇还说,但是扣押物品之后,在限定的时间内,城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将扣押的物品管理好,不同的物品应该采取不同的保管措施,确保物品完好。在这限定的时间内,李先生的鸡死了,城管部门对此是有一定过失的,当事人有权向城管部门索赔。但李先生妻子的违法行为同样要受到处罚,不能因为城管没保管好鸡,就可以免除或减轻对其违法行为的处罚。

(读者某先生稿酬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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