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兴:“瘾君子”捅伤他人获刑
因妻子与他人在娱乐场所内饮酒并有暧昧举动,东兴市一“瘾君子”符某持刀将情敌捅伤。之后,符某与他人在东兴某酒店吸毒时被警方抓获。6月13日,符某因犯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东兴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5年10月6日晚,符某从朋友处得知其妻子邓某在东兴市某俱乐部与一名男子饮酒,并有暧昧举动。次日凌晨一时许,符某携带一把刀,驾驶摩托车前往该俱乐部,在一楼大厅发现其妻子邓某正与苏某在卡座喝酒,其妻子将大腿搭在苏某的大腿之上。符某怒意顿生,持刀将苏某背部、臀部、小腿等部位捅伤,随后逃离现场。经鉴定,被害人苏某的伤情属轻伤二级。
然而,符某并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2015年12月5日,符某用其身份证在东兴市某酒店开房与5名男子一起吸食毒品,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在接受民警审讯时,符某将自己持刀捅人的事实一同如实交代。
在案件审理期间,符某与苏某达成刑事和解。(防城港市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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