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一男子被判刑5年
新华社南宁12月13日专电(记者 熊红明)广西东兴市男子唐某协助走私犯从越南运输走私入境26只穿山甲,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以走私珍贵动物罪判处唐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查明,今年4月7日,唐某受人雇请驾驶商务小汽车等交通工具,协助走私分子将26只穿山甲活体从中越边境走私进入中国。当天,东兴海关缉私分局民警在唐某等人运送穿山甲前往广东的高速路上将其抓获。经鉴定,唐某驾驶的商务汽车上装运的26只火头穿山甲中有20只为马来西亚穿山甲,6只为中国穿山甲,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
法院审理认为,唐某故意违反海关管理法规,逃避海关监管,与走私罪犯通谋,提供运输方便,参与走私穿山甲,其行为均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罪,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新闻推荐
受益于中国与东盟双边关系的发展,旅游已成为中国与泛北部湾沿线国家的先行先导产业。泛北部湾旅游合作给百姓带来哪些便利?转型升级如何开展?记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n...
东兴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东兴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