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惊!出租房里存蛇蜥龟 3名养殖者偷运珍稀野生动物被起诉

南宁晚报 2015-07-08 02:17 大字

本报讯(记者 梁侦 通讯员 蔡梦婕)原本打算买蛇蛋回来养,谁知遇到对方推销巨蜥、蟒蛇等珍稀动物。朱某怀着侥幸心理,买回了批量的珍贵野生保护动物,并偷运回南宁。7月7日,朱某等3人因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在西乡塘法院受审。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6月26日下午,朱某、邓某、零某开车前往防城港东兴市。他们先是通过朱某的联系购买蟒蛇,然后让邓某、零某驾驶面包车去接货,再将蟒蛇运回南宁,然后把蟒蛇存放在南宁市西乡塘区某村的出租房内。同月29日下午,几人再次驱车前往东兴市,朱某联系购买孟加拉巨蜥和缅甸陆龟,并让邓某、零某接货后运回南宁,存放在之前的出租房内。

同年7月1日,森林公安从该出租房等处,查获蟒蛇、孟加拉巨蜥279条,缅甸陆龟5只。经查,3人没有办理过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以及运输证,也不符合条件办理这些证件。后经鉴定,涉案的蟒蛇属于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孟加拉巨蜥和缅甸陆龟均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

朱某、邓某、零某3人是高中同学,又都是养蛇户。2013年,3人在南宁罗文大道某村合租了3层房子,各自养蛇。2014年6月26日,朱某提出要到东兴市买蛇蛋回来进行孵化养殖,请邓某和零某另外开一辆车去帮忙拉货,朱某支付300元到500元的辛苦费。

朱某来到东兴市后,对方告知他没有蛇蛋,但有蟒蛇苗。朱某称,对方曾说蟒蛇是养殖的,他想要有稳定的种源,就购买了一批。

邓某和零某前往接货,他们称以为拉回的是蛇蛋。在运回南宁途中,有一条蟒蛇爬了出来,他们才知道是蟒蛇苗。运回南宁后,他们将蛇苗养在出租房一楼。

6月29日,朱某再次叫邓某和零某去东兴市帮忙接货,这次他购买了一批巨蜥和陆龟。一路上,心虚的朱某担心被查,没有直接上高速,而是绕了一段路。邓某称,在接货时,他观察了包装,觉得不像是蛇蛋,就询问朱某,朱某在电话里没有直面回答,只是承诺说出了事由他一个人承担。

公诉机关认为,3人的行为应当以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追究刑事责任。7月7日,该案在西乡塘法院公开审理,3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均无异议,但认为涉案野生动物的数量没有那么多。公诉机关提出3人共同犯罪,其中朱某是主犯,邓某、零某是从犯。公诉机关建议对朱某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量刑,邓某、零某处有期徒刑五年以上十年以下量刑。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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