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被打欲复仇 两度错认仇家伤无辜开枪致两名路人一死一伤
今报东兴讯(记者赵劲松 通讯员苏益彧)因同村村民被人追打,东兴一伙年轻人持枪欲复仇,不料两度错认“仇家”,先后开枪导致两名路人一死一伤。7月23日,因涉嫌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陈云军等11人在东兴法院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去年11月初,陈某与朋友在东兴市江平镇楠木山村玩耍时,对该村村民何某等人燃放鞭炮不满,双方发生口角。随后,陈某叫来一帮人追打何某等人,在打斗过程中何某腿部受伤。“在自己的地盘被别人欺负”,楠木山村一伙年轻人得知此事后,愤愤不平,决定找机会教训陈某,挽回颜面。
去年11月13日,村民陈云军等13人便携带自制枪支,分别驾驶两辆汽车到红旗队路口,欲拦截对方“报仇”。在守候未果后,陈云军等人与陈某电话相约,双方到江平镇政府前的广场上“一决高下”。
当天下午,当被害人邓某驾驶汽车进入江平镇政府停车场时,陈云军以为邓是陈某一方的人,便朝该车射击两枪。邓赶紧驾车离开,陈云军等人随即追赶,行至江平镇大牌附近时,陈云军再次朝邓的车身射击一枪,致使邓脸部受伤,车辆被击中。
陈云军等人回到楠木村方知打错人了,遂再次与“仇家”陈某电话相约去江平镇政府广场。随后,陈云军等人再次驾车到江平镇政府附近寻找陈某。
当潘某驾驶一辆面包车搭载被害人许某路过时,陈云军等人再次以为潘和许是陈某一方的人,再次驾车追赶对方,并持枪朝面包车副驾驶位射击一枪,打中许某头部,致许某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陈云军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陈玉文等10人无视国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一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10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应当以非法持有枪支罪追究陈云军等4名被告人刑事责任。
7月23日上午,防城港市中级法院在东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将择日宣判。
新闻推荐
今报防城港讯(记者钟小启 通讯员梁史卓)39名偷渡外籍人员到广东打工,12月8日凌晨,这批人员返程经过防城港市时,被江山边防派出所查获。当日凌...
东兴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东兴市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