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参保人员 普通门诊慢性病按月鉴定开始了

东营日报 2020-07-24 15:02 大字

记者 王苗苗 报道

近日,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普通门诊慢性病自本月起开启按月鉴定新模式了。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如发生疾病后,病情相对稳定,诊断明确,适合门诊治疗,病程和治疗周期较长,需连续治疗或者长期服药,且病种在申请范围内的,可申请参加门诊慢性病鉴定。

据了解,市医保局自成立以来,一直聚焦群众关切问题,深化落实“一次办好”改革要求,对门诊慢性病鉴定流程多次做出调整改进。

■鉴定周期缩短

普通门诊慢性病原定于每季度末月组织现场鉴定,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如错过申报日期,只能等待下个季度再行申报,待遇享受期也相应延后至下个季度。为更好地满足参保人员医疗需求,自本月起,全市医疗保险普通门诊慢性病鉴定周期缩短为每月一次。鉴定结论按要求进行公示后,次月生效。

■鉴定流程更加便民

原来普通门诊慢性病被鉴定人应按规定时间携带有关资料到达指定医疗机构参加现场鉴定。未按照规定到达鉴定现场的,视为放弃本次鉴定。现在普通门诊慢性病取消参保患者现场鉴定,由患者现场扎堆鉴定改为“不见面”鉴定。推行了容缺后补等便利措施,减少群众跑腿次数。推进“互联网+医保”工程,实现了鉴定结论网上查询。

■定点选择一步到位

以前经鉴定为门诊慢性病的被鉴定人应当于鉴定结论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属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慢性病资格确认、定点医疗机构备案等相关事宜。本月起通过鉴定的,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按照报名时填写的医院进行备案,无需被鉴定人再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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