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中院 着力解决涉民生小标的额执行案件
本报讯 近日,外地一当事人张某,来到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要将一面锦旗送给其执行案件的承办法官。
据了解,2018年11月份前后,张某向被执行人在东营的工地供应货物。当时被执行人口头承诺一周内付清款项,但到期后未支付。经过张某多次讨要,被执行人仅仅支付部分货款,仍有5000元未付。后张某无奈,采取了法律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被执行人迫于压力,承诺分两次结清全部货款。但承诺到期后,被执行人不仅没有履行法律义务,还玩起了“人间蒸发”的游戏。在这种情况下,张某只得向东营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执行案件立案后,东营中院按照法律程序,向被执行人发出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一系列文书,但被执行人仍未履行,也未申报财产。东营中院干警到被执行人租赁的经营场所查找,发现被执行人已经搬离了租赁地点。据出租方房主反映,找被执行人讨要债务的人比较多,估计被执行人是躲走了。东营中院干警多次拨打被执行人的电话,均未接通,给其发短信也未回复,还到被执行人租住地,但也未找到被执行人。
面对这种情况,张某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表示认可,同时表示钱虽然不多,但都是血汗钱,还要靠这些钱进货和维持生计。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干警加大了查找被执行人力度,并告知张某,发挥其与被执行人为老乡关系、熟悉情况的优势,积极查找被执行人,如果发现被执行人的行踪,立即报告,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前不久的一天下午,临近下班时间,东营中院干警接到张某的电话,称被执行人在东营区新区某小区出现。得到这一消息,东营中院立即采取行动,十分钟即出动人员和车辆,并于二十分钟后赶到被执行人所在小区。此时,被执行人刚刚发动车辆,准备离开。被执行人看到法院工作人员赶到,明白再难躲避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随即配合来到法院,并承诺立即筹集资金,支付案款,并于当天下午支付了案款。鉴于被执行人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东营中院决定变更惩戒措施,不再对其实施拘留,但对其罚款1000元,以示教育。案款到账后的第二日,东营中院即将货款和其应得的迟延履行金全部过付给了张某。拿到款项的张某,十分激动,没有想到已经不抱希望的货款,在执行立案后的十几天内即有了结果,并称要给东营中院送锦旗表示感谢,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东营中院把着力执行小标的额案件作为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重要抓手,不断加大力度,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这些案件标的额虽小,但多涉及民营小微企业、自然人,多和民生有关,涉及到千家万户的正常生活。对于这些小标的额案件,东营中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手段,查找被执行人和其财产线索,采取冻结账户资产、限制高消费、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断提高小标的额案件的到位率和执结率。
(杨敬栓 李楠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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