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水漫灌”变“精准滴灌” 差异化精准监管实现执法效能最大化
□记者王晶
通讯员邓树君王志秀报道
本报东营讯百余名执法人员,600余家危险化学品企业及千余家规模以上一般工矿商贸企业,力量悬殊如此巨大,如何才能将有限的执法力量,投入到安全生产监管最薄弱环节?近日,东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安全生产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实施办法》破解了监管难题,实现了执法效能的最大化。
“以前的执法形式可以说是‘大水漫灌’式粗放执法,对企业不加区分,每家企业每年都要进行两到三次检查。可以说我们的执法人员大部分时间都是在执法或是在去执法的路上。”东营市应急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陈召华“吐槽”道。对每家企业的执法检查要求至少2名执法人员,每个企业的检查项目更是有数十项之多,高强度的执法工作让执法人员不堪重负的同时,执法成效也与付出不成正比。
“有的企业本身管理比较严格规范,但是有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就比较薄弱,需要重点执法检查。”陈召华说道。在这种情况下,《安全生产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实施办法》可以使执法力量在当前比较薄弱的情况下,实现执法效能的最大化。
在新的《办法》中,东营市应急管理局依托东营市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按照东营市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考核办法及考核标准,开展对生产经营单位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的工作考核,根据考核评级结果将生产经营单位评定为A、B、C三个等级。对年度评级为A的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度执法检查一次,对评级为B的单位,按规定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每年度执法检查两次,对评级为C的单位每年度检查四次。
“通过这种方式,可以实现对重点企业的重点监管。”陈召华表示,“企业的等级评定每个季度进行一次,目的就是要让所有的企业时刻保持警惕安全这根高压线。”
对企业进行区分可以做到差异化执法,那如何做到精准执法?这一切还是要依托数字化安全监管平台。
通过监管平台,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的“大数据”分析,按照企业风险隐患自查自报、危化品企业装卸平台监测预警、各类资格证书超期报警以及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运行等不同管理情况,开展差异化精准监管执法。执法人员将对连续三个月不通过监管平台上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对其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照上限进行处罚。
“每个企业或者特种作业人员的证件到期以前,系统便会自动向企业负责人或者证件持有人发送短信提醒,如果到期未换证,这一部分也是精准执法范围。”陈召华告诉记者,通过这种方式,可以集中有限的执法资源优势,最大程度地实现对差等企业和事故易发环节、部位的全覆盖式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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