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无证高速上醉驾还拒检

黄河口晚刊 2018-10-15 16:01 大字

本报讯 日前,东营区法院对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判,以犯危险驾驶罪判处王某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七千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无证醉酒后在高速公路上驾驶一小型轿车,下高速公路被交警查获时,被告人王某抗拒检查,被民警强制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酒精含量鉴定,被告人王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80mg/100ml,属醉酒状态。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醉酒后在高速公路上无证驾驶机动车,危害了公共安全,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王某无证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被查获后抗拒检查,具有多个从重处罚的情节;鉴于王某在庭审中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为可能判处罚金的执行提供了财产保证,可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现王某已被送看守所执行刑罚。

(记者 李玲 通讯员 刘树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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