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极端扰乱秩序被追责
案例1:
为讨工钱爬上40米高塔吊
民工被行政拘留7日
2011年年底,外地来东营务工的男子范某一直在某工地做钢筋工,工期结束后,他一直未得到施工方的工钱16745元。经过多次索要无果后,范某便在当日上午10时许爬上其位于东城工地的塔吊,以极端的行为来讨要自己的工钱,扬言不给工钱就从塔吊上跳下去。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僵持,在民警的努力劝说与调解之下,范某打消了轻生的念头,从塔吊上慢慢地爬了下来,后范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7日。
2015年10月,同样是因为没有拿到被拖欠的6000元工钱,务工人员张某多次向工程承包商李某讨要,但都被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一天,张某没有上班,独自在宿舍喝酒,后借着酒劲直接就爬到了广饶滨海新区施工工地的塔吊上,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极端方式向李某讨要工钱。经过民警一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民警将张某劝下塔吊,并协调承包商李某当场为张某计算并支付了工钱,同时,民警对张某的过激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
案例2:
发生纠纷情绪失控要跳楼
男子威胁不成反被拘留
2015年,男子刘某某租赁某商场柜台做餐饮生意。当年9月,因生意不好,想与商场协商减免房租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就在当天谈判中又与商场人员发生激烈争执,刘某某顿感压力巨大,情绪失控之下,骑跨在五楼商场安全出口的窗户处,声称要跳楼自尽,以此威胁商场答应自己的要求,事发现场地处闹市,引发大量群众围观,影响了商场正常经营秩序,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就在民警实施安全救援中,刘某某不听劝阻反而从餐厅拿出菜刀,对施救人员挥舞威胁,短暂对峙后,民警和消防人员趁其不备将刘某某拦腰抱住,将其从窗户上救下。随后,民警将刘某某带回审查,并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情绪疏导和法律法规警示教育。后刘某某因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依法行政拘留五日。
许多人因诉求无法满足,常常会做出过激举动,结果触犯了法律,最后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当问题发生时一定要理性,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自己的诉求,切勿采取跳楼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过激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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