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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楼住户,该不该交电梯费?主管部门表示法律无明确界定,双方应按合同执行

黄河口晚刊 2010-02-11 00:28 大字
这几年,东营市开发的小高层越来越多,有的高档小区还成为纯小高层小区。在这些小高层中,电梯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设施之一。但一些住低楼层的市民尤其是一楼住户反映,自己用电梯不多,却仍要全额交电梯费,心里不太平衡。

市民对此有什么看法?物业公司将怎样做?主管部门的意见是什么?本报记者就此作了一番调查。

一楼住户为电梯费烦心

2月8日,一位市民给本报打来热线电话反映,他于2009年搬进了东城某小区的小高层,是一楼的住户。一开始,刚换了大房子的他还是比较高兴的,觉得新房比原来的小区好很多。但过了一段时间后,他开始为电梯费烦心。这位市民认为,他就住在一楼,一年到头几乎不用电梯,但仍要全额交纳电梯费,他心里不太平衡,他认为像他这样的情况,最好是能减免电梯费。

和这位市民持相同想法的人不在少数。记者又采访了几位住在不同小区、家庭条件也不相同的市民,绝大多数人都认为一楼住户应该减免电梯费,只有一人表示不太计较这件事。记者还注意到,红网曾做过类似的调查,共有108人参与投票,其中认为“不合理,应立即停止征收或改变征收计算方式”的有78人;认为“很合理,小区提供的是公共服务,应一视同仁”的有26人;“无所谓”的有4人。

物业公司称是合理收费

当天,记者又来到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了采访。该公司的一位经理说,那些一二楼住户也向他们反映过情况,他们也向上级部门做了请示,但上级并没有批示。

这位经理表示,他们的收费都是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物价局的规定收取的,也是业主在有关合同中认可的。对物业公司来说,电梯本身的购置费用比较高,一旦投入使用,所产生的使用费、维护费也是一笔不小的支出,收取电梯费,是为了全体业主的使用方便。虽然有的低楼层住户要求把他们楼层的电梯停掉,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是不现实的。而且电梯还直通负一楼的车库,一楼住户也是会经常用到的。

法律对此无明确界定

2月9日,记者来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了采访。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我国现行法律中,对此没有明确界定。如果业主在买房时,已与开发商就电梯的费用问题签定书面合同,那物业公司可以按照合同规定执行。如果没有签定合同,而一楼业主又不想交电梯费时,那么就应该召集使用电梯的全体业主进行表决,就电梯费用重新进行分摊。

虽然有部分小高层宣传几年内不收电梯费或是对一楼免费,但这位工作人员表示,这只是一种商业手段。也有市民认为,不收电梯费并不意味着就会少收物业费,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 (记者 李召伟)

?小高层越来越多,新的问题也随之产生。 (记者 李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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