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建立“六重保障”体系,让贫困群众有“医靠” 看病花了八万元,个人只交三千多
□ 本报记者 贾瑞君 李明
本报通讯员 任万帅 吕淑霞
利津县陈庄镇前郭村72岁的贫困户韩爱洲去年查出疾病,隔段时间就要去医院治疗,不过大笔医疗开销并没有让他家的生活雪上加霜。“我和老伴儿没收入,这一生病,心想家里肯定会揭不开锅了。没想到,医保给我们报销了绝大多数费用。”11月12日,说起自身的遭遇,韩爱洲说。
翻开韩爱洲今年的报销结算单,其中金额最大的一次住院医疗费用是80066.19元。经过“六重保障”层层报销,最终韩爱洲的个人实际支付费用为3218.83元。
为了最大限度地避免“一人患大病,全家都倒下”的状况发生,利津县建立起“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机构减免、扶贫特惠保险、医疗再救助”六重保障体系,发挥医保在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中的托底保障作用。
在利津县,像韩爱洲这样享受“六重保障”的共有11125人。按照医保扶贫政策,该县将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特困群众、孤儿等四类重点救助人群全部纳入“六重保障”,享受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全额补贴政策,实现贫困人员参保全覆盖。同时,在大病保险上对贫困群众也有倾斜政策,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16000元降低至6000元,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达到85%,并取消封顶线。
“以前是‘五重保障’,去年9月份以后,新增了医疗再救助政策,对贫困人口因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经‘五重保障’报销后,个人自付超过5000元的部分,按照70%的比例给予再救助,年度累计救助最高限额1.2万元,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了90%以上。”利津县医疗保障局副局长闫荣溪介绍。报销过程并不复杂,利津县对在市内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贫困群众采取“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模式,对在市外医疗机构住院诊疗的贫困群众,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一站式”结算模式。剩余报销费用,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会主动在系统后台提取数据,进行结算,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报销费用划入患者银行卡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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