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检察院,清查固定资产

山东法制报 2020-04-22 08:26 大字

为全面规范和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实行固定资产动态管理,利津县检察院自4月2日起,集中利用一周时间,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工作。

清查前,该院制定了资产清查工作实施方案,实行资产管理员与使用人“双签字”确认制度,确保资产清理工作顺利开展。清查过程中,委托专业资产清查机构全面清查,摸清家底。自1990年1月1日起查,以2019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对该院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分类排查登记,翻阅财务凭证,确保清查后账物一致,同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打印、粘贴固定资产标签。清查结束后,利津县检察院将以此次固定资产清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工作监控机制和改进机制,做到固定资产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陈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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