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东昌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0万吨/年高纯超细金红石型二氧化钛(含30万吨/年四氯化钛)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二次信息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_ 6q0YSf7gnjBrEurTYdqQ 提取码:3tvp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前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滨海新区办公室查阅纸质报告书(联系人:张经理13407233724)。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附近居民区、村庄、学校等敏感点公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 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 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后5个工作日内填写公众意见表,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也可直接交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山东昌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滨海新区山东昌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13407233724
e-mail:289005422@qq.com
环评单位:山东鲁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工
电话:0531-88289208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为自本公示发布起5个工作日内。
注意事项: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山东昌星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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