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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津信用保证保险助农民创业

大众日报 2015-08-02 13:59 大字
□扈永顺报道邱志强(左)作为利津首例信用保证保险贷款受益者,享受到了贷款上门服务。□记者魏东扈永顺报道

本报利津讯不用担保人、抵押物,还能贷到款?记者近日了解到,利津县志强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邱志强就遇到了这样的事。7月10日,邱志强作为三方联合确定的首位贷款对象,享受到了贷款上门服务。

“用房产证在民生银行贷了四十万元,再想贷款的话就没有可抵押的东西了,合作社虽然有办公楼,也有产业基地,但没有银行认可的产权证,基本贷不到款。”邱志强道出了目前农村农民贷款面临的普遍情况。

利津农村商业银行与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负责人实地考察了邱志强的种植基地,并向其详细询问了合作社经营情况,决定在农商银行调查清楚其资产、负债情况,并确定无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后,由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做担保,农商银行向其提供50万元的新型农民创业优惠贷款。而邱志强每年只需按贷款额的3%向中华联合保险公司购买城乡小额贷款信用保证保险,作为政府推荐扶持发展的农业贷款项目,利津农商行按正常贷款利率下浮30%收取利息,借贷期限为两年。

为解决贷款额度低、利率高、担保难等现实性问题,利津县新型农民学校与农商银行、中华联合保险公司合作,城乡小额贷款信用保证保险就是其探索建立的新型贷款担保方式。“借款人购买信用保证保险,由保险公司作为借款人的担保方,向放贷银行提供担保,放贷银行直接向借款人放款,既降低了借款人的经济负担、担保负担,又转移了放贷银行的风险,增加了个人信用的含金量,真正让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获得创业优惠贷款。”利津县新农校负责人王彬介绍。

为防范风险,贷款户需要经过乡镇政府和县新型农民学校的推荐。“我们选择的贷款户主要是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新型农民创业企业负责人、农村致富带头人等,他们要向政府申请贷款资格,在考察通过后推荐给银行,银行再按贷款流程进行市场化运作。”王彬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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