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办采伐许可证村民私自砍伐被处罚
本报讯 6月5日,利津县村民刘某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砍伐利津县利津街道庄家村公路西侧杨树84棵,在将树干运出时被利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当场查获。由于刘某涉嫌滥伐树木,民警对其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
市森林公安局民警提醒广大林农,除了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所有的树木采伐前必须到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否则将涉嫌违法。(通讯员 杨振坤)
新闻推荐
本报讯银湖小区的刘梓汉老人已83岁高龄。老人退休30余年来,一直痴迷于读历史书籍,自2010年经朋友介绍接触《黄河口晚刊》后,每天早晨买报纸成为他的“必修课”。6月13日上午,记者采访了刘梓汉老人,听...
利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利津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