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亲子鉴定输了抚养官司
本报讯 为逃避给女儿支付抚养费,声称其女儿不是其亲生,又拒绝做DNA亲子鉴定。3月2日,利津县法院依法判决李某每月支付女儿李某某抚养费200元。
2004年9月,李某与黄某协议离婚,约定女儿由妻子黄某抚养,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200元,但自从协议离婚后,李某一直未支付女儿抚养费,黄某携女儿去讨要,李某便称女儿不是其亲生。2009年10月,李某某一纸诉状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父亲给付抚养费。
为查明案件事实,法官决定委托权威部门作DNA亲子鉴定,但李某却以其女儿李某某长得不像自己为由,明确表示不同意鉴定并拒绝抽血取样,导致DNA亲子鉴定无法进行。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因未能提供相应证据证明李某某非己亲生,又拒绝做亲子鉴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孙洪滨 通讯员 刘伟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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