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公告

东营日报 2021-03-19 11:30 大字

根据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其在公告清单中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担保人及共同还款人,转让债权清单如下:

1、山东胜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号: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借字(2018)年第B077号),担保人(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合同号: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字(2018)年第A0077号)。

2、山东胜通光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号: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借字(2019)年第B004号),担保人(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合同号: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字( 2 0 1 9 )年第B004)。

3、山东胜通化工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号: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借字(2018)年第A103号),担保人(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合同号: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字(2018)年第A103号)。

4、山东胜通钢帘线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号: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借字(2018)年第B078号),担保人(山东垦利石化集团有限公司),(担保合同号: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字(2018)年第B078号)。

实际债权以实际签署法律文件为准。自公告之日起,各借款人及担保人应向东营市垦利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履行债务。

特此公告

山东垦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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