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司法保护有了“东营模式”
□ 本报记者 李广寅
本报通讯员 王妮 胡祥英
近日,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东营市垦利区法院专门设立的生态湿地保护巡回法庭,实现了驻地审判,及时处理各类矛盾纠纷,让黄河三角洲地区生态司法保护网织得更密。
近年来,东营法院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主动融入“共同抓好大保护、协同推进大治理”格局,形成了环境资源审判和生态司法保护的“东营模式”,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的法治屏障。“东营中院在全省率先设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指导所辖6个县区法院全部成立环境资源审判机构,实现了对破坏生态、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等案件的就近、快速、优先审理。”东营中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三年来,东营法院严格实行生态环境修复和损害赔偿制度,切实加大对非法倾倒危险废物、非法占用耕地、乱砍滥伐林木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审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104件,涉及土地面积20.1万亩,实现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面积7.25万亩,关停退出油井648处。
新闻推荐
垦利讯垦利街道突出“党建扶贫”一条主线,把强化基层建设放在首位,狠抓村级党组织队伍建设,开展薄弱村集中整顿活动,加大贫困...
垦利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垦利区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