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书
编号:ZQZR-2020102001-01/02王新善、崔霞:
依据刘万仁和孙青山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已将依据山东省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法院(2019)鲁0505民初2838号民事判决书对你二人依法享有的债权及相关权利全部转让给了孙青山,请你自本通知书发布之日起直接向孙青山履行本债权所有义务,特此通知。
通知人:刘万仁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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