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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8月14至16日报名垦利县8月9日至11日报名

黄河口晚刊 2016-07-04 07:39 大字
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公布

本报讯 7月1日,记者从东营市教育部门获悉,河口区、垦利县义务教育招生实施方案公布,河口区义务学校8月14至16日统一报名,垦利县义务学校8月9日至11日统一报名。

河口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14日至16日,转学学生报名时间均为8月16日。8月22日,各学校公示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名单。8月23日至24日,各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进行“阳光分班”。8月25日开始,学校向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

河口城区小学招生以河滨路、渤海路为界,河滨路以北划为北片区,河口街道中心小学负责接收该服务区内学生;河滨路以南至渤海路划为中片区,河口区实验学校负责接收该服务区内

学生;渤海路以南划为南片区,河安小学负责接收该服务区内学生,并继续招收南旺、广河、三义合、协胜、新合、新胜等六个村的学生。

垦利县县直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统一招生报名时间为8月9日至11日,其他镇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由各镇街学校自行确定。

垦利县第一实验小学的招生服务区为黄河路以西所辖社区及村常住居民子女及居住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垦利县第二实验小学为黄河路以东,万兴路以北,民丰大道以西,胜兴路以北,高速路以西(不含渔洼村)所辖社区及村常住居民子女及居住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垦利县第三实验小学为万兴路以南,民丰大道以西;民丰大道以东,胜兴路以南;高速路以东(含渔洼村、高盖村、复胜村、东麻王和西麻王村)区域内社区及村常住居民子女;居住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垦利县实验中学为黄河路以东,新兴路以北,景苑路以东所辖社区及村常住居民子女及居住于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垦利县第二实验中学为黄河路以西,新兴路以南,景苑路以西所辖社区及村常住居民子女及居住于该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非常住居民子女。其他中小学按照各自的服务区域招生。

各县区适龄盲聋(哑)儿童统一到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8月15日至17日报名。

(记者 李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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