垦利县400余困难群众获上百万元救助
本报讯 6月29日,记者从垦利县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暨临时救助联席会议上获悉,垦利县对2015年城乡低保、困难儿童等医疗救助情况,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及大额临时救助情况进行汇报。根据东营市对困难居民的医疗救助政策和临时救助政策,2015年垦利县医疗救助受益人数达到439人,救助资金达到137万余元。困难家庭临时救助达到13户,救助金额为12万余元。
按照相关政策,垦利县符合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条件的人员为439人,其中城乡低保408人,农村五保对象31人。依据《垦利县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规定,按照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略有结余的原则,2015年度城乡低保、困难儿童门诊个人承担费用50%的比例救助,住院个人承担费用按照70%的比例救助,门诊每人最高救助2000元,住院每人最高救助20000万。30名农村五保对象2015度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个人自付金额全额救助,未参加居民医疗保险的五保户按照70%救助。
对于城乡居民进行临时救助,是指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慢性病),年度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补偿和医疗救助以及其他社会救助后,对政策范围内个人自负医疗费用(4万元以上),按照30%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最高救助2万元。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自负医疗费用3万元(不含3万元)以下的,按10%比例给予救助,3万元(含3万元)以上的,按20%比例给予救助,每人每年最高救助1万元。其他情形的临时困难家庭,视情况给予一定救助,每个家庭每年累计最高救助1万元。垦利县共有13户家庭受益。 (记者 李长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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