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名纳税人已申报个税19.8万元
2016年个税申报迎“开门红”
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应于1月1日至3月31日之间主动申报
本报讯 1月5日上午,垦利县的孙先生来到垦利县地方税务局办税服务厅进行个税申报,他是东营市2016年度首位申报个税的纳税人。记者从市地税局了解到,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3名年所得超12万元的纳税人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共申报年应纳税所得额2242.5万元,应交税额为19.8万元。
据了解,进行个税申报的纳税人应首先领取并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之后来到个人所得税申报窗口递交申报表及身份证复印件,经税务人员初审无误后为其打印《自然人注册登记证明》并补填纳税申报表“纳税人识别号”,然后将申报表信息录入征管系统并加盖受理专用章,一式两份各由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留存。
今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纳税的第十个年头,近年来,东营市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对税收的贡献日益增大,充分发挥了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市地税局提醒东营市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义务人,无论取得的各项所得是否已足额缴纳了个人所得税,都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在年度终了后的3个月内(即1月1日至3月31日)主动到主管的地税机关办理纳税申报。
(记者 李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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