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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小学乱收费“开刀”反映的收费公示不醒目、违规指定教辅材料、乱收费都已整改

黄河口晚刊 2014-10-21 12:26 大字
本报讯 10月20日,东营市对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检查的情况进行公示,目前已对检查中部分学校存在的无收费公示栏、指定书店购买规定外书籍、乱收费等问题进行了整改,清理和纠正了不规范的办学行为,制止乱收费现象。

根据《东营市教育局规范中小学收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9月,市教育局开展了规范中小学专项行动,对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及全市39所学校、幼儿园进行了监督检查。检查组通过多种方式了解学校收费情况。

从检查情况看,东营市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规范办学总体情况是好的,但少数学校存在办学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对查处的具体问题,有关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已责令学校进行了整改。

检查中,发现东营区第三中学、东营区实验幼儿园、垦利县职业教育中心无收费公示栏,垦利胜兴幼儿园收费公示不醒目。对此各学校进行了改正,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置了收费公示栏。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东营市对教育收费公示要求,将推荐选用的教辅材料品种、版本、数量、定价和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项目、依据、标准等通过学校网站、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不进行公示或公示不醒目的需要整改。

市教育局接到反映称,河口区河口街道某学校或老师组织补习班。对此,河口区教育局到学校进行了调查、核实。经与学校教师和学生座谈,学生参加的暑期补习班均属社会组织,无学校、老师办班行为。东营市规定,中小学校不得违规办班、补课收费,在职教师不得开展有偿补课或在社会培训机构中兼职,不得动员、组织学生接受有偿补课。

垦利县永安希望小学有学生反映在老师指定书店购买教辅教材。垦利县教育局对永安希望小学通报批评,学校取消当事人本年度评优晋级资格。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教辅教材“一科一辅”的规定,东营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用配套练习册、假期生活指导等使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教辅材料,按规定随教材一起向农村学生免费发放,城市学生自愿购买,严禁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其他商品。

专项行动中,胜利第三中学将向部分学生收取的水费进行了清退。东营市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水费等不允许向学生收取。禁止中小学择校乱收费,与入学、入园挂钩的捐资、赞助等费用严禁收取。普通高中学校借读学生的学费或择校费由注册学籍学校收取,接收学校不再收取相应费用。

(记者 李红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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