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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怒为红颜男子杀人后自杀

黄河口晚刊 2014-05-09 15:03 大字
本报讯 “警察,我杀人了!在黄河路溢洪河桥这儿!我要报案!……”近日,垦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陌生男子打来的电话,话音中充满怒气、暴躁和不安……还没等接警员回过神儿来,对方就已将电话挂断。再等接警员回过去,电话已经关机,之后便杳无音讯。

民警到达黄河路溢洪河桥,并立即开始在溢洪河桥周边排查可疑人员和寻找可能的受害人,发现一辆黑色轿车停在溢洪河桥的西侧,民警走向黑色轿车,轻敲了一下车窗,没有任何反应,试着拉了一下车门把手,车门没锁,民警打开了车门,发现一个浑身是血的男子横卧在汽车的后排座上,人已死亡。

正当民警忙于处理案件现场时,一条极其重要的信息又随之而来,垦利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东营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转警:东营区的H某报警称,其舅子L某(男,东营区人)先前打来电话,对他说自己在垦利杀了人。H某刚想劝L某投案自首,但L某挂掉了电话,之后便联系不上。H某便向公安机关报警,并提供了L某的手机号码和所驾驶车辆型号及车牌号。

经民警比对分析发现,H某所提供手机号码与车辆信息,与垦利县公安局之前接到的报警号码一致,与民警在案发现场发现的作案车辆信息相符。凶手就是 L某。

垦利县公安局成立了“4.27故意杀人案”专案组,并立即开展案件侦破工作,调查L某一切可能去的地方;调监控、看录像,不放过一个线索。5月2日下午,在垦利县溢洪河黄河路东500米处,办案民警打捞起来一具男性尸体,经过辨认,正是“4.27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L某……至此,“4.27故意杀人案”正式告破。

经过民警案发后的调查走访证实,案件源起于犯罪嫌疑人L某与受害人A某(男,潍坊市人)争夺女友引发情感纠纷,犯罪嫌疑人L某对受害人A某心存怨恨,继而妒火中烧,于2014年4月27日凌晨将A某残忍杀害,并于当天上午11时许将载有A某尸体的车辆停放在垦利县黄河路溢洪河桥西侧路上,然后投河自尽。

(文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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