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物品快递员代签致使买卖双方纠纷多
不合法私自代签现象多
“我于2013年12月9日,从网上花120元购买了一张桌子,并委托卖家按快件上的收件地址将桌子送到自己的店铺里。22日,物流显示快递到货并签收,但我却一直没有接到快递员的签收电话,原来投递人员直接将桌子放至店内未经我签收就自行离开了,也未电话核实。”垦利县李某打来本报热线反映,“而我打开桌子包装后发现桌子有破损,快递的面单也是快递员代签收的,我要求退货却遭到拒绝,这种情况该由谁来负责?”
与李某情况相似,在东城工作的袁先生元旦前从网上买了一款帽子,要求寄送到工作单位,然而截止到周六也没有收到,上网查物流显示已经签收,莫名其妙的袁先生到门卫查看,才知道,自己的快件竟被快递员在没有合适的情况下放在了大厅墙角。“没有接收到任何电话,怎么就会显示签收了?这幸好没有丢失,万一被别人拿走了该由谁来赔偿?再说要是有质量问题谁来负责呢?”
对于市民反映的一些情况,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
可投诉快递人员无权代替签收
记者采访了解到,随着网购量的日益增多,各类网购纠纷也越来越引起社会关注,签收快件不经消费者面签,更不需要任何证件即放件的现象亟需加强快递行业监管力度。
“冒用消费者的名字签收面单是违法行为,根据《快递服务》的相关规定,快递服务人员将快件交给收件人时,应有义务告知收件人当面验收快件;若收件人本人无法签收时,可与收件人(寄件人)沟通允许后,采用代收方式,快递服务人员也应告知代收人的代收责任;验收无异议后,验收人应确认签收。”消协人员表示。
本报也在此提醒消费者,网购虽便捷,但也一定要谨慎,尤其是面对快递员代签等乱现象,建议在购物前要问清卖家快递单位,在不经自己签收的情况下,一旦发生货品出现遗失、破损等情况,也应及时与卖家以及快递方沟通;若快递服务人员擅自冒充自己的名义签收快件出现意外情况的,也应利用法律及时向快递公司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记者 黄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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