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衣服换了三次仍有问题商家以过三包期为由拒绝再换 消协:三包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黄河口晚刊 2013-07-27 17:31 大字
本报讯 7月26日,记者了解到一起关于因换货而引发纠纷的投诉,一女士购买一条裙子,三次换货仍有瑕疵,商家却以过三包期为由拒绝再次换货,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了解。

据介绍,6月16日,家住垦利县的孙女士花费636元购买了一条裙子,回家后却发现裙子的裙摆处有约10厘米开线,便于20日找到商家要求换货,商家为孙女士换了一条新裙子。谁料,孙女士回家试穿裙子时却发现两只袖子竟然一只紧,一只松。

“裙子肯定没法穿,我就再去找商家更换了一条新裙子。可是最恼人的是7月17日,我穿了新裙子没多久便发现裙子的后背起泡,因为裙子是双层的,起泡特别明显,只能再次换货,但商家却说裙子已经超过了三包期了,不予更换。”孙女士说:“我认为三包期应该从6月20日第一次换货时开始计算,而店方却坚持从6月16日起计算,按他们的时间裙子就已经超过了三包期。”最终双方僵持不下,无法达成一致,无奈之下,孙女士将该商家投诉至消协。

对此,消协人员表示,根据《国家三包规定》的第八条,“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以及第十四条,“换货时,凡属残次产品、不合格产品或者修理过的产品均不得提供给消费者。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按相关规定,孙女士最后一次换裙子是在 7月17日之后,因此三包期应以此往下推算。”消协人员表示。

事后,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对双方进行调解,商家最终承诺为孙女士重新换条裙子。

(记者 黄海霞) 

新闻推荐

点击放大月日垦利中兴社区与垦利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

7月26日,垦利中兴社区与垦利县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为辖区青少年举办了一期紧急救护知识讲座,就如何应对溺水、电击、煤气中毒、气管吸入异物等突发事件进行了讲解。(文/记者李红佳图/孙睿)...

垦利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垦利区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