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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法庭”帮群众要回工钱

黄河口晚刊 2013-06-25 17:50 大字
本报讯 “李大爷,按照这个协议,企业马上将半年的工资发给您。”“孙经理,拖欠的工资得按时支付,李大爷可是和贵公司签订了协议的。”6月24日,在垦利县经济开发区一企业的会议室,当地法院工作人员对双方工资纠纷达成的协议进行了法律释明,这让李大爷工资被拖欠的问题得到了解决。“‘流动法庭\’效率很高,谢谢法院的同志。”拿着要回的6000元工钱,李大爷高兴地说。

在垦利,“流动法院”并不稀奇。当地法院将法庭办到了企业里、群众中。该法院有关科室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在辖区内建立法制宣传栏、发放宣传单,对居民开展法制宣传。建立涉企服务联络点,定期组织法官到企业内部进行走访,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通过法律夜校等形式深入农村进行普法教育,对苗头性问题进行说服教育,充分发挥巡回审判的作用,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记者 王俊杰 通讯员 魏秀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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