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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荒毁林百余亩 农妇惹“火”上身对自己烧荒引发火灾供认不讳 具体损失尚在计算中

黄河口晚刊 2013-04-11 20:56 大字
民警与村民在烧荒现场查看情况。 (记者 孙娟 摄)

" class="group1"target="_blank" >本报讯 4月9日,67岁的李茂京因伤心喝醉了,蹬着车到果园里收拾被烧毁的枣树。 3月22日,一场大火烧了他赖以为生的两千多棵果树,他喃喃自语地说,“以后的生活咋办?”

这场大火的肇事者张大姐正在审讯室低头忏悔,她不断重复说,“以后再也不烧了,点火时谁想到后果这么严重,以后再也不敢了……”

地里烧荒毁林130亩

3月22日中午1时左右,张大姐在垦利县街道办南羊村南的稻田里忙活。隔着虹吸沟就是果林,虹吸沟里杂草丛生。为了处理满地稻草,张大姐为了省事,就在稻田里点了一把火。

那天风力是垦利近段时间最大的。稻田的火迅速向南蔓延,引燃了虹吸沟的杂草后,烧上了果林,一路向西蔓延。眼看火势无法控制,张大姐赶紧打了对象的电话,并从沟里取水救火。对象到达地里之后,拨打了119报警电话。

“我们迅速组织村民去救火,200多人到现场救火。”广兴村的村委会主任说。消防官兵到达后,迅速实施救火。但因火势太大,这场火烧了近四个小时。

4月9日,记者沿着虹吸沟能看到一行行被烧得乌黑的树木,其中有枣树、香椿树、苹果树、柳树……其中枣树居多,而且果树种植年限均在3—6年之间,正是果实收获期。据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垦利分局统计,这场大火烧毁林木一万二千多棵,总计130多亩林地,具体损失尚在计算中。

9户村民受灾

3月22日,听到果林失火的消息时,李茂京赶紧骑上电动车跑到果园里救火。但他赶到时,火势已经很大,消防官兵出于安全考虑没让他靠近,他眼睁睁看着自己20多亩地的果林被付之一炬。李茂京说,想起果园他就心疼不已,“我就是靠这些树生活的,现在一把火烧毁了,我以后的生活可咋办?”他说打理果园6年投入成本近七万,如今血本无归。

“一想起来就心疼,每棵树都跟自己孩子一样……” 4月9日,67岁的李茂京又到果林里拾掇。他是这次火灾损失最严重的一位,火灾烧掉了他两千多棵果树,他自己估计损失近十万元。

“难受又能怎么样,不是故意的。”广兴村共有9户村民因火灾受损,其中一位家属无奈地表示,不是故意为之,而且肇事者家境贫寒,又能怎么弥补损失呢。

“我再也不敢烧了”

张大姐事发后因为害怕和后悔住了十几天院。

3月23日,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垦利分局接村民报警,大批果林因火灾被毁。办事民警多次到田间走访、搜寻证据,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张大姐。4月9日,张大姐出院后,被“请”进了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垦利分局。

张大姐对自己烧荒引发火灾的事实供认不讳。民警告诉记者,张大姐是森林防火期内擅自在野外用火造成火灾,凡森林过火面积在2公顷以上,应当刑事立案。张大姐毁林面积超过 130亩,目前该案件还在侦查中。

东营市森林公安局垦利分局提醒市民: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县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自然条件和火灾发生规律,规定森林防火期,严禁在森林防火期内野外未经批准擅自用火。山东省的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冬春两季天干物燥,农村很多地方多采用烧荒方式处理秸秆,一旦发生火灾危害极大,市民切勿烧荒或者以其他方式擅自在野外用火。

(记者 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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秸秆焚烧危害大!

记者在乡村采访时,一村委会主任表示,村里每年都会开展禁止烧荒的宣传,但是每年春、秋季,焚烧秸秆的现象依然存在。因为不少村民图省事,而且抱着“烧肥”的想法。

有村民表示,烧荒省时省力,而且焚烧秸秆后能改善土质,因此烧荒屡禁不止。但是实际烧荒中,村民往往对焚烧现场疏于管理,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

记者从东营市森林公安局、东营市消防支队获悉,焚烧秸秆危害不小。据悉,焚烧秸秆会造成大气污染、损害生态环境,造成秸秆资源的浪费。此外,焚烧秸秆极易引发火灾,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秸秆焚烧极易“惹祸上身”。根据《山东省森林防火管理规定》,过失造成森林火灾,尚未造成重大损失的,由县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更新造林,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孙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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